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日期为5天(公示日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社会公众或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发现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反馈意见,对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如下:1.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形式,仅接受电子邮件形式(******)。2.反馈意见的内容应说明招标文件具体内容违反相关法律的具体条款。3.未在公示期内(以收到时间为准)提出的反馈意见,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一、 意见征询编号:/
二、 征求意见范围:
社会公众或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发现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反馈意见。
三、 其他事项:
针对本项目的意见代理机构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公告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招标公告。
四、 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 意见递交时间:2025年04月21日 00:00
2、 意见递交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形式,仅接受电子邮件形式(******)
3、 意见接收机构:******有限公司
4、 联系人:曹琪宇
5、 联系电话:******
6、 联系邮箱:******
附件信息:
柯桥至诸暨高速公里工程结构健康检测(检测范本)4.09公示稿.pdf (1.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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