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建邺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3号楼5楼******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H2025ZC04-002
项目名称:建邺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10.5万元
最高限价:10.5万元
采购需求:按照江苏省燃气、供水、排水、道路、桥梁5个行业(具体以市级部门要求、实际情况及市区分工为准)智慧监测技术指南,结合区管设施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巡查巡检、报修抢修、日常监管等工作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工程性处置措施和智慧监测方案,优先推进风险较高、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要设施的物联感知设备布设工作。在开展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汇总形成建邺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行业概况、推进机制、总体思路、建设目标、主要任务、风险评估、数据融合运维保障、实施计划等内容,需符合市级部门验收、报备要求,突出建邺特色及亮点。明确建设内容和投资估算,分场景、分年度细化任务清单,加强工作推进落实和督促考核。
服务期:3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甲方最终确定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资料。
5、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投标文件中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打印时间应是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及供应商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3号楼5楼)
方式:①现场购买:请供应商经办人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南京市奥体大街******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②非现场方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文件购买及完善相关手续。
售价:100元/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始时间:2025年5月15日14:00(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
4、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所有投标文件应密封且加盖公章。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第(5)款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计取,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及评标专家评审费。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4、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请各供应商自行进行勘察,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根据宁财购通[2021]5号文规定,属于该文件列明的不适用信用承诺情形的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仍需提供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使用信用承诺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在中标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设局
地址:南京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建邺大厦7楼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3号楼5楼北
联系人:王工
电话:******
邮政编码: 210019
电子邮箱:******@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科 电话: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