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箱式变电站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有限公司 (招标人)委托,就其所需的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箱式变电站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箱式变电站预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SZ-2025-196
3、项目概况
信科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对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所需箱式变电站进行集中预采购,预估采购金额约为470万元。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箱式变电站集中预采购,本次预采购仅针对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招标人与所有中标单位签订框架合同。
本项目共设 1 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如下:
合同包号 | 招标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箱式变电站 | 项 | 1 | 预估数量、型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注:招标人与所有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并按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序顺序逐个上报该项目联合设计审查,最终确认接单的供货单位。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下单给最终接单的供货单位。投标人应自行评估和预计招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采购的各规格型号产品,本项目具体采购规格、数量以招标人实际下单的采购规格和数量为准,招标人不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规格和数量,中标人应无条件同意,且继续履行其原有的一切承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出库费、装卸车费、运输费、利润、13%税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4.2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费率报价区间为0%—100%(小数点后最多保留2位小数),不在费率报价区间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4.3 服务期限:自框架合同(框架合同仅适用于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箱式变电站的质保期结束为止。
招标人给中标人下达订单的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为止。
4.4 交货期限:自招标人下达订单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
4.5 本项目所有箱式变电站的质保期:自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2年。
4.6 质量要求:按******消防及沿线供配电系统供货与安装合同(ED)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016 年版)及福建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 监控、收费、通信系统供货与安装合同(E)招标文件技术规范(2016 年版)要求。
4.7 服务(交货)地点:福建省。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应为箱式变电站制造商且不得为经销商或代理商。
(2)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箱式变电站具有有效的CCC产品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3)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4)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的户外箱式成套变电站供货业绩。
(5)投标人可参加 1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合同包。若合格投标人为5家及以上,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排名前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四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五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合格投标人为4家,则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排名前二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四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合格投标人为3家,则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排名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某一合同包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则该合同包作流标处理。
(6)每个投标人只能用一种品牌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所投本项目所有箱式变电站应均为所投品牌的产品,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最低评标价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电汇或转账:
(******银行保函。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7月3日至 2025 年7月8 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一层******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8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有限公司
******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5196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合同包,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25年7月24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福建高速集采平台(网址:******)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期2号楼3层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一层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有限公司监察与法务审计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期2号楼5层
监督电话:0591-******
******集团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5层
监督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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