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吨/年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3万吨/年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产业园内
******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建1条废弃动力电池包及模组拆解线,1条梯次利用组装线,1条废弃锂电池破碎回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实现年处理3万吨废弃锂电池高值化循环利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污染物
(1)破碎、烘干、裂解废气;
(2)一级筛分、隔膜分选、研磨、铜铝分离粉尘。
2、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治理措施
破碎、烘干、裂解工序产生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TO燃烧炉+急冷塔+布袋除尘+一级水洗+二级水洗+三级碱洗”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一级筛分、隔膜分选工序粉尘进入脉冲除尘器1处置,研磨、铜铝分离工序粉尘进入脉冲除尘器2处置,一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进入园区临时污水收集池,最终由园区委托拉运至独山子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用隔声、降噪措施控制噪声。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政府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内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方案均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小,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级别。只要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本项目在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产业园综合产业区内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到我单位咨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及相关资料。期限均为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河东新区沿312国道1779-01号
联系人:关总
联系电话:******
邮编:838600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莎车路807-1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邮箱:"mailto:******">******
邮编:83860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本项目报告书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